白居易(772年-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,又号醉吟先生,祖籍太原,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,生于河南新郑。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,唐代三大诗人之一。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,世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。
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,形式多样,语言平易通俗,有“诗魔”和“诗王”之称。官至翰林学士、左赞善大夫。公元846年,白居易在洛阳逝世,葬于香山。有《白氏长庆集》传世,代表诗作有《长恨歌》、《卖炭翁》、《琵琶行》等。
人物生平
出生乱世
白居易唐代宗大历七年(772年)正月,白居易出生于一个“世敦儒业”的中小官僚家庭。白居易出生不久,家乡发生战争。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,战火烧得民不聊生。白居易二岁时,任巩县令的祖父卒于长安,紧接他的祖母又病故。白居易的父亲白季庚先由宋州司户参军授徐州彭城县县令(公元780年),一年后因白季庚与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,升任徐州别驾,为躲避徐州战乱,他把家居送往宿州符离安居。白居易得以在符离度过了童年时光。而白居易聪颖过人,读书十分刻苦,读得口都生出了疮,手都磨出了茧,年纪轻轻的,头发全都白了。
贞元十六年(800)中进士,十八年,与元稹同举书判拔萃科。二人订交。以后诗坛元白齐名。十九年春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元和元年(806),罢校书郎,撰《策林》75篇,登"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",授县尉。作《观刈麦》、《长恨歌》。元和二年回朝任职,十一月授翰林学士,次年任左拾遗。四年,与元稹、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。五年,改京兆府户曹参军。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,草拟诏书,参与国政。他能不畏权贵近,直言上书论事。元和六年,他因母丧居家,服满,应诏回京任职。十年,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,被贬江州(今江西九江)司马。
次年写下《琵琶行》。在庐山建草堂,思想从"兼济天下"转向"独善其身",闲适、感伤的诗渐多。元和十三年,改忠州刺史,十五年还京,累迁中书舍人。因朝中朋党倾轧,于长庆二年(822)请求外放,先后为杭州、苏州刺史,颇得民心。文宗大和元年(827),拜秘书监,明年转刑部侍郎,四年,定居洛阳。后历太子宾客、河南尹、太子少傅等职。会昌二年(842)以刑部尚书致仕。在洛阳以诗、酒、禅、琴及山水自娱,常与刘禹锡唱和,时称刘白。会昌四年,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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